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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判决说理在推动着司法规则不断地丰富和体系化。
拉德布鲁赫公式是拉德布鲁赫在1946年写就的《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该文已被舒国滢翻译成中文)中有详细的介绍。早在1998年,他应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编译委员会之邀,承接了《拉德布鲁赫传》的移译工作,使得他 有机会了解德国学人眼中的拉德布鲁赫为人和为学的一生。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留德学生回台湾后根据德国学者对拉德布鲁赫的研究,陆续开始介绍拉德布鲁赫。这本书后来没有出版,主要是因为译文质量欠佳,且原译本到底是根据德文本还是日文本译出的都不太清楚,译文本身与德文出入很大,舒国滢说。其四、拉德布鲁赫的理论视野很宏阔,视角从来都是多维度的、跨学科的,著作里面贯穿了法哲学、刑法学、历史学、文学、美学等等学科领域。关于拉德布鲁赫作品的中译本,此前国内还有米健、朱林翻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法学导论》以及舒国滢翻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法律智慧警句集》。此后,他在从事教学和研究的同时,开始了走上翻译拉德布鲁赫作品的寂寞的旅途。
据《拉德布鲁赫传》译后记介绍,总体而言,移译进展得较为顺利。此为接触拉德布鲁赫理论之机缘。他加入社会民主党,却从不局限于一党一派的立场,并且以其专业的操守和公正的人格赢得了政治对手的尊敬。
在这本集子里,他谈论的人物包括了西塞罗、米开朗琪罗、莎士比亚、约翰逊、杜米埃、费尔巴哈和歌德——费氏的一生行状和歌德诗文深刻地影响了拉德布鲁赫的一生——他叙说着他们,同时也在叙说着自己。他之修习法律,原本只是依从父亲的愿望,但在遇到并领略了现代刑法学奠基人之一的李斯特的榜样的力量之后,他开始专注地投入法学的学习中。拉德布鲁赫的诗人梦很早就开始了。对于多方面精彩的题目,有时甚至渗入文学的表现,从这一点看来,当然是属于法国式的。
然而适当的回望终究还有其意义,先贤的人生路径、思想行动至少会令碌碌如我者产生若干的触动与自省。在全部的学术努力中,拉德布鲁赫关注现实的人和人类的境遇与遭际,拒绝那种学院里知识小众们的立场主义的自得其乐的文字游戏和社会感的冷漠,他从一开始就对那种为学术而学术的象牙塔姿态保持了警惕。
在莱比锡,李斯特著作让拉德布鲁赫一经阅读便心向往之,他那危险的魔力一下子敲击着我,并使我成为弗朗茨·冯·李斯特的一个仰慕者和李斯特学派的一位活跃的战友(《心灵之路》,第35页)。最后,他以一种诗性的自我感怀来为这一叙说作结:我们要抛弃不偏不倚,以全部身心坚定地追求善良、美好的生活。文字一如书写,表征的是一个人的气质与才情,这在文学作品中最是显见。但是,要是在法学这一惯常讲求精确言说的学科中,还能够无碍地做文字的挥洒,写出那种有多方面光彩的、内容丰富并且充满高度艺术芳香的作品,而且丝毫不让人感到有任何的做作、空洞与模糊,就不仅是难得,而是令人叹为观止的了。
早在加入社会民主党之前,拉德布鲁赫就已经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因此他的工作是超越了党派意识形态的。他身上有浓郁的诗人气质,整个青年时期 都没能从诗人和作家的梦中醒来。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具备行动力和实践精神,拒绝夸夸其谈抑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然而,他的从政,与一般的以政治为职业的政客又不同,因为他不想当官,只想为其社会理想作出实际的努力,他在面对政治问题时总是理性的(《心灵之路》,第81页)
学与政:一种志业 拉德布鲁赫晚年的时候承认,他虽然不是基督徒,但骨子里却有着基督徒的灵魂。对于多方面精彩的题目,有时甚至渗入文学的表现,从这一点看来,当然是属于法国式的。
然而适当的回望终究还有其意义,先贤的人生路径、思想行动至少会令碌碌如我者产生若干的触动与自省。他是一个让人需要仰视但却不会产生距离感的人。
那些经常因为服翕于一种传统和立场而变得极端自负、极端封闭和极端不宽容的知识小众们,那些日日以学术名义、摆着高尚的姿态却做着稻粱谋的学术商人们,那些游走于学术与政治之间却从来不把它们作为志业的权力的追逐者们,在拉德布鲁赫面前,会不会感到一丝不安、局促与汗颜? 肉体的此在随风而去,灵魂的光亮永驻心基。综合上述各点来看,拉德布鲁赫的确是当代第一流的法哲学家。作为教授,拉德布鲁赫的课堂——优美的表达、睿智的言语加上古典式的单纯,常常令学生们觉得陶醉。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治学之于拉德布鲁赫,是一项与其作为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的社会担当意识联系在一起的志业,或者至少是其志业的实现方式和表达路径。但是,当他在李斯特那里感受到榜样的力量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提到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脑海中会立刻浮现出他那许多灿若辰星且时刻令人醒觉的文字。
这样,在主义的感召之下,拉德布鲁赫热心地投入到了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事业之中。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具备行动力和实践精神,拒绝夸夸其谈抑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
所以,当李斯特在他获得博士学位后鼓励他以学术为业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便踏上了学者之途。作为法学学者,拉德布鲁赫同时在刑法学和法哲学领域里耕耘,他的全部的法律和正义学说始终不渝地指向作为一切法的根据和目标的人类。
在全部的学术努力中,拉德布鲁赫关注现实的人和人类的境遇与遭际,拒绝那种学院里知识小众们的立场主义的自得其乐的文字游戏和社会感的冷漠,他从一开始就对那种为学术而学术的象牙塔姿态保持了警惕。无论是最早的《法学导论》,还是后来的《法哲学》《刑法的优雅》《犯罪史》(与Heinrich Gwinner合著)等作品,他那个性灵动的书写是一以贯之的。
在莱比锡,李斯特著作让拉德布鲁赫一经阅读便心向往之,他那危险的魔力一下子敲击着我,并使我成为弗朗茨·冯·李斯特的一个仰慕者和李斯特学派的一位活跃的战友(《心灵之路》,第35页)。作为法哲学家,他拒绝投向法律实证主义抑或自然法学派的任一阵营,而欲以其无执、淡定、圆通但经常被人误读的相对主义开出兼具超越性、开放性与包容性的法学第三条进路。他之修习法律,原本只是依从父亲的愿望,但在遇到并领略了现代刑法学奠基人之一的李斯特的榜样的力量之后,他开始专注地投入法学的学习中。这令他颇感自豪,也大受鼓舞。
在作品《P·J·安塞尔姆·费尔巴哈——一个法学家的生平》中,思想家的语言与诗人的语言被几近完美的糅合在了一起,交错穿插却不显突兀的描写与评价、富于技巧的思想阐发与充满活力而令人信服的描绘手法等等,共同绘就了一个具有科学、艺术双重天分的刑法学家的画像——它在艺术上的成就甫一出版就赢得了包括托马斯曼、胡赫在内的作家们的称许。尤须提及的是拉德布鲁赫对待所谓信仰犯问题的态度,他认为这样的犯罪是由于绝对地主宰行为人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政治的信仰而发生的,所谓的信仰犯绝不是犯罪者,而只是异端思想者,对他们不可从其自身进行反驳——他们充其量只是站在体现为国家权力的对立面,因此应该在平等的道德层面上加以对待。
(《心灵之路》,第124页) 时间永在流逝,纪念者和被纪念者最终都会被历史所淹没。文字一如书写,表征的是一个人的气质与才情,这在文学作品中最是显见。
拉德布鲁赫的艺术天分还表现在诗歌以外的文学创作上,尽管他从未为文学而文学,那些可以被视作文学作品的文字,也只是他之于逝者的真切追怀和对每一个过往与当下的内在省思的自然流露。然而,他的从政,与一般的以政治为职业的政客又不同,因为他不想当官,只想为其社会理想作出实际的努力,他在面对政治问题时总是理性的(《心灵之路》,第81页)。
无论是治学还是出仕,拉德布鲁赫从来没有把法律或者政治的职位当作简单的借以谋名取利的职业。以锐敏的现实感觉,来处理实证法现象间的各种问题,从这一点看来,又可以说是英美式的作风。拉德布鲁赫还将自己的文艺体验在《人物与思想》(Gestalten und Gedenken)这本文集中作了一种概括式的展示。他横溢的才情、宏阔深沉的思想、富有正义感的作为和传至今时的文字无不让人有一种由衷的感佩与惜念。
其理论不但具有多方面的光彩、丰富的内容,并且还充满高度的艺术芳香。最后,他以一种诗性的自我感怀来为这一叙说作结:我们要抛弃不偏不倚,以全部身心坚定地追求善良、美好的生活。
政治,在他而言只是志业的延续。诚如米健先生所言:在拉德布鲁赫的内心最深处,他的思想生命完全是一种与诗人同源的、出于诗的传统敏感的、以诗的语言造就的思想表达的跃动。
他的文字有一种炽热深沉的力道,沉浸其中,你感觉到的不只有智识蒙受启迪的震撼,更有灵魂得凭关照的温暖。拉德布鲁赫是一个社会民主党人、一个社会主义者。